規劃中考慮電廠應變能力
CAISO現在做規劃,不僅需要考慮有沒有足夠的發電,還要考慮電廠的應變能力,即靈活性。比如說,一個發電廠只有核電機組,它有足夠的發電能力,但缺乏靈活性;燃氣輪機雖然成本高,但非常靈活,可以在幾分鐘之內迅速啟動。
容量機組也需要更靈活
CAISO有一個可靠性服務的標準,主要涉及發電基礎靈活性以及和NERC標準耦合的問題。加州由于尚未形成公開市場,這一部分就不在FERC監管之下,而由CPUC監管。CPUC有一個“資源充足性標準”(Resourceadequacy),規定每一個公用事業公司必須通過雙邊合同的形式購買峰荷的115%的容量。如果ISO認為短期內公用事業公司已有的容量合同不夠用,ISO可以購買1-3個月的容量合同。
容量市場屬于短期的規劃問題,并不是一個直接的市場問題。以前CAISO只考慮容量的數量足夠即可,但現在,可再生能源的間歇性讓ISO意識到僅僅數量上達到要求還不能解決問題,難以即起即停的核電即便參與容量合同,也較難調用。現在ISO對容量有了新的“靈活性”標準,不局限于原有的“最大爬坡”要求,還得看爬坡率,看它達到穩定輸出需要多久。ISO會審核電力公司提交的容量合同,運用一套較為周密的數據模型確定其爬坡能力和爬坡率,嚴格到最小穩定輸出后才納入計算。此外,ISO不僅購買輔助服務以及短期容量合同,它還會購買靈活的多樣容量,因為只有在可持續性不能保證之時才能啟用輔助服務,但在非持續性問題上,ISO仍需要保證這部分容量在線,隨時可調用。
可再生能源靈活性及風險補貼
除了讓傳統機組、容量機組有更多的靈活性,CAISO還希望新能源也能提供靈活性,在供大于求的時候可以暫停入網供電。
在加州,新能源不直接進入批發市場,而是和電力公司簽訂長期合同,這份合同是新能源發電商爭取貸款的保障,合同簽訂之后,相應的發電量就會進入市場,為了保證太陽能、風能優先上網,持有可再生能源合同的電力公司會以負報價競價,同時ISO系統也有“自安排”機制,符合要求的電量在進入市場時可自行勾選“自安排”項目,系統會自動分配-150美元/MW的最低報價。
一旦發電過剩,系統結算價格會在短時間內真正達到負結算,加州在去年已經多次出現負結算區間。負結算價格的出現對于傳統機組和投資者而言并非積極的信號。然而,如果新能源達到15%-20%的可調節性,或將有助于保證資源充足。
加州可再生能源是受政策補貼的,一旦發電量被降,風場所能拿到的補貼就會少于合同電量應該得到的補貼,風場在參與調節上就會面臨損失,就必然不愿意棄風。
在這方面就需要PUC的介入,允許公用事業公司去為風場提供賠償或調節補償,并將公用事業公司的這一部分支出按成本算入其每年預算,在次年可以從配電費等環節收回。
但如果公用事業公司上報的預算增加,最終會傳導到居民身上,這是一個弊端。然而,如果可再生能源不可調,需要把核電關掉,用燃氣輪機發電,批發市場成本就會增加,間接會體現在度電電價上。而且關停核電的成本更高。如果僅補貼風電,剩下的其他發電能力不受影響,所要付出的代價孰輕孰重便可知。
發展儲能
CPUC在2013年曾出了一個決議,要求到2022年加州要增加1325MW的儲能,超過50MW的抽水蓄能都不能算在其中。在儲能技術上則沒有限制,系統運營商和監管者對形式各樣的可以有一定容量的儲能方式持鼓勵和歡迎態度,諸如封閉式抽水蓄能、壓縮空氣儲能、冰冷蓄能、電池儲能等。
如果可以在發電過量的時候把多余的電儲存起來,不僅可以減輕CAISO的壓力,也可以避免資源浪費。
加州的水電占比很大,然而50MW的抽水蓄能電站僅有圣地亞哥的兩個機組,距離CPUC所設立的目標,加州在儲能方面還需要投入更多建設。
州內創造需求
過量發電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就是需求不足,就需要創造需求。
加州政府正在協調各方,比如交通方面,不僅大力推行小型電動汽車,也在公交、地鐵等大型交通工具中推動以電作為動力。
電動交通工具的發展則又涉及儲能,但這種意義上的儲能旨在為了用能而儲能,而非抽水蓄能等為了儲能而儲能。未來的發展可能會有兩種方向,一是各自充電;二是電池標準化,形成“電池站”。
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如果形成集中儲能、集中充電,負荷就會相當大,如果這種大型負荷可以參與需求響應,對價格信號做出反應甚至提供輔助服務,對于電網的潛在好處也非常明顯。
延伸一點就是輸配基礎設施建設,無論未來分布式發電占比多大,電網都需保有相當規模的輸配基礎設施,因而可再生能源發展并不是一個單方面的增長問題,電網、系統運營商在其中的作用非常重要。
區域間合作創造需求
FERC下的ISO電力市場通常是跨越州界的,北美電力可靠性委員會(NERC)下有多個可靠性區域,各個區域內部保證系統平衡,而非僅在州內保證供需平衡。
CAISO的市場參與者中亦有很多其他州的發電商,他們通常進的是日前市場,當確定好次日的出力之后,大部分不再參與次日的實時市場。因為根據日前競價結果安排發電,對州外發電商而言相對容易,成本較低,也避免了實時市場的風險。然而,在實時狀態下,需求突然降低或可再生能源過量發電,ISO迫切需要減少發電、減少進口,此時,州外電力公司在日前市場已經競價完成的部分沒辦法叫停,因為他們多數不進入日前市場,這就給ISO帶來很大負擔。
州外參與者進來通常是只賣電、不買電,加州本身的過量發電就賣不出去。2013年加州出現負結算價格的幾個小時里,進口的電力仍有3000MW左右。
CAISO市場的交易目前有西部WECC下11個州中7個州的參與者,CAISO希望將這些電力公司納入為ISO的全市場成員(FullMember),既參與日前市場,也參與實時市場。但CAISO的全稱是“加州獨立系統運營商”,和PJM、SPP、MISO等區域系統運營商不同,納入新成員除了需要經過FERC審批,還需州政府同意。這就是復雜所在,加州PUC的五個理事會成員由加州州長任命,州議會審批通過。一旦擴展到其他州,不僅加州州政府要統一,其他各州州政府也需要聯合起來再去成立一個聯合理事會,相當于將加州ISO向區域RTO過渡。
即便如此,我們也應該認識到,區域電力市場的優勢很明顯,范圍擴大后,各個州氣候條件不同,光照時間不同,比起僅僅局限在加州范圍內,需求會更大,就有可能去沖抵供應過量。但擴張并非越大越好,WECC內部是強鏈接,而與東部或其他可靠性區域之間的鏈接都相當弱,過于廣泛的區域鏈接在物理上亦不可行。
采用分段電價
另外現在加州正在考慮實時電價,已經嘗試的是分段電價。加州智能電表普及程度非常高,實施實時電價的技術基礎已經具備,進一步的推動則主要依賴于政策。如果要達到上述1325MW的儲能,成本將非常高,如果實時電價的價差足夠形成刺激,用戶也有良好的響應意識,這樣成本比儲能成本低得多。
近年來,ISO、PUC和CEC聯合起來在做這個事情。為什么ISO負責的是輸電和批發市場,卻要參與到終端電價設計中去?因為ISO需要讓其他決策者、監管者了解市場中供需的嚴峻形勢——現在已經有供大于求的現象發生。隨著可再生能源繼續發展,供需之間已經遠遠不是十年前人們的認知,ISO需要向PUC、CEC等反饋。這樣才能有利于整體上推動可再生能源目標的實現。
ISO、PUC、CEC以及其他相關機構,在可再生能源問題上是相互協作的,政府不能直接干預市場,但市場的穩定發展又需要政策的引導和支持,這就必須要求這些機構之間的協作和溝通。
適當引導節能
節能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但需要恰當的引導。當夜里或早晨,家家戶戶要注重節能,這對于系統而言非常有利。然而當白天太陽能發電能力非常強,工業用戶、商業用戶也都在尋求節能,這對于消納過量發電有時候未必有積極作用。這就需要政策層面的一個引導,包括電價設計、補貼刺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