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關于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111 證券簡稱:向日葵 公告編號:2017―039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7年9月14日14:30在浙江省紹興袍江工業區三江路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俞相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計5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87,222,186股,占公司總股本1,119,800,000股的16.7193%。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2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87,013,086股,占公司總股本1,119,800,000股的16.7006%;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股東代表3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209,1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0.0187%。
二、議案的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審議了一項議案,并采用現場記名投票表決與網絡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關于補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87,044,18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49%;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1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51%。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結果:同意31,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4.8733%;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棄權1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5.1267%。
三、律師見證的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由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的楊釗、呂興偉律師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結論如下: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參加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2016 年修訂)》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表決結果為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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