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寶安: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證券代碼:000009 證券簡稱:中國寶安 公告編號:2017-038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
方案已獲2017年6月22日召開的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權益分派方案等情況
1、2017年6月22日,本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利
潤分配預案》:以本公司總股本2,149,344,971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
0.20元(含稅)、每10股送0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本公司現有總股本2,149,344,971股
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2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0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a;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a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
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04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2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8月15日,除權除息日為:2017年8
月16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7年8月15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2017年8月16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1 08*****265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2 08*****103 深圳市寶安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3 08*****424 深圳市寶安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7年8月8日至登記日:2017年8月
15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3、若投資者在除權日辦理了轉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證券商處領取。
六、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深圳市筍崗東路1002號寶安廣場A座28-29層
咨詢聯系人:張曉明 葉翩翩
咨詢電話:0755-25170382
傳真電話:0755-25170300
七、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權益分派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本公司第十三屆董事局第十次會議決議;
3、本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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