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獨立董事關于第十屆董事會2017年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銀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十屆董事會2017年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jù)《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規(guī)則》、《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我們作為銀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相關事項基于獨立判斷立場,發(fā)表意見如下:
經(jīng)審閱謝征宇先生的個人履歷、工作實績等情況,我們認為謝征宇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公司章程》有關高管任職資格的規(guī)定。董事會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我們同意謝征宇先生兼任公司財務總監(jiān)。
獨立董事:周德元、吳粒、王同渤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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