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康股份:關于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達到2%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411 證券簡稱:必康股份 公告編號:2017-127
江蘇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達到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堅定投資者信心,結合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計劃自2017年5月4日起12個月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17年9月8日,公司接到實際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的通知,獲悉李宗松先
生于2017年9月7日通過“國通信托?恒升308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增持公司股份616,100股。截至2017年9月7日,李宗松先生通過個人賬戶及
其委托設立的“國通信托?恒升308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累計增持公
司股份30,647,42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0%。現將相關情況具體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況
1、增持人:李宗松先生、李宗松先生委托設立的“國通信托?恒升308號
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2、增持目的: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堅定投資者信心,結合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
3、增持方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股份數量及比例:
增持前 增持后
增持期間 持股數量 持股數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2017年5月4日
-2017年9月7日 193,358,467 12.62% 224,005,892 14.62%
其中,李宗松先生通過個人賬戶增持公司股份23,934,499股,通過其委托設
立的“國通信托?恒升308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增持公司股份6,712,926
股,合計增持公司股份30,647,425股。
二、增持前后的持股數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前,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3,358,467股,占公
司總股本的 12.62%;通過公司控股股東新沂必康新醫藥產業綜合體投資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動人陜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西北度”)間接持有公司股份606,164,77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9.56%。 綜上,李宗松先生通過直接和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為799,523,23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2.18%。
截至目前,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292,96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18%;通過新沂必康和陜西北度間接持有公司股份606,164,77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9.56%;通過信托計劃持有公司股份6,712,92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4%。
綜上,李宗松先生通過直接和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為830,170,664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54.18%。
三、后續增持計劃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堅定投資者信心,結合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李宗松先生將繼續使用自有資金或通過“國通信托?恒升308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擇機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說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為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不影響公司上市地位。
2、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使用信托計劃增持行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李宗松先生承諾,本人及一致行動人、信托計劃在增持實施期間及增持完成后6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票、短線交易等違規行為。
4、公司將持續關注實際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蘇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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