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42:申能股份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2018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一.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1. 公司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有效□無效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3. 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適用√不適用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5. 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是否與公司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結論一致
√是□否
6.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與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 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
1.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包括:公司本部、上海吳涇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外高橋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外高橋第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申能星火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氣有限公司、上海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上海申能臨港燃機發電有限公司、上海申能崇明發電有限公司、淮北申皖發電有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上海申能奉賢熱電有限公司、申能吳忠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和上海申能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指標 占比(%)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之比 92.61%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之比 90.91%
3.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
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人力資源、社會責任、資金活動、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工程項目、業務外包、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合同管理、內部信息傳遞、信息系統、風險評估、內部監督等。
4. 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
資金管理風險、燃煤管理風險、資產管理風險、物資管理風險、投資公司管控
5. 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遺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說明事項
無
(二). 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評價管理辦法》和《內控手冊》,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1. 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是否與以前年度存在調整
□是√否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利潤總額 錯報≥利潤總額5% 利潤總額2.5%≤錯報<利 錯報<利潤總額2.5%
潤總額5%
說明:
公司根據2018年度合并會計報表總資產、凈資產、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的相對應比率中最低者(利潤總額的5%)作為重要性水平,以此確定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定量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缺陷性質 定性標準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并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重大不利影
響;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財務報表;
(3)注冊會計師發現當期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內部控制在運行過程中未
能發現該錯報;
(4)該缺陷表面公司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控制的監督無效。
重要缺陷 根據缺陷潛在負面影響的性質、范圍等因素進行判斷,該缺陷導致不能及時防止或
發現并糾正財務報告中雖不構成重大錯報但仍應引起管理層重視的錯報。
一般缺陷 不構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內部控制缺陷。
說明:
無
3.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利潤總額 損失≥利潤總額5% 利潤總額2.5%≤損失<利 損失<利潤總額2.5%
潤總額5%
說明: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定量認定標準參照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認定標準,根據2018年度合并會計報表總資產、凈資產、營業收入或利潤總額的相對應比率中最低者(利潤總額的5%)作為重要性水平,以此確定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定量認定標準。
缺陷性質 定性標準
重大缺陷 (1)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反企業決策程序,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3)重要管理人員或者關鍵技術人員流失嚴重;
(4)媒體頻繁出現關于公司重大問題的負面報道,且涉及面廣,對公司經營造
成重大影響;
(5)重要業務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統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補償性控制;
(6)內部控制評價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根據缺陷潛在負面影響的性質、范圍等因素進行判斷,該缺陷導致不能及時防止或
發現并糾正非財務報告中雖不構成重大缺陷但仍應引起管理層重視的缺陷。
一般缺陷 不構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內部控制缺陷。
說明:
無
(三). 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1.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一般缺陷。1.4.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缺陷
□是√否
2.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2.1.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開展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過程中,發現存在少部分會計檔案借閱登記不完整等一般缺陷,但對實現內部控制目標沒有構成影響。對于發現的內控缺陷,公司已落實整改。截至評價報告日,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良好。
2.4.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發現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發現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1. 上一年度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情況
√適用□不適用
公司在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中披露,不存在財務報告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在應收款項管理方面存在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一般缺陷,但對實現控制目標沒有構成影響。經檢查,公司已對該項一般缺陷整改完畢。
√適用□不適用
本年度內部控制運行情況:公司自2011年開展內部控制體系建設以來,已建立起基本全面覆蓋控股企業的內控體系。本年度公司進一步加強內控建設,并強化內控運行。一方面,公司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相關要求,聘請外部咨詢機構協助部分系統企業開展內控體系建設工作,將其納入公司內控體系框架中,并結合發電企業生產管理特點,啟動了建立發電企業生產期內控管理標準體系研究探討,以期建立可復制可推廣的發電企業生產期內控管理標準。另一方面,公司繼續就控股企業業務流程中高風險領域與關鍵控制點開展內控專項審計工作,確保對重大業務風險的防范。此外,公司通過分析評議上年度內控自評結果,對內部控制優化點做出后續改進,在此基礎上,組織開展本年度內控自評工作,并對申能吳忠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和上海申能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兩家新納入自評范圍的企業進行指導和培訓。
下一年度改進方向:2019年,公司內控工作將繼續配合公司發展策略,加強內部控制監督檢查力度,保障業務執行的合規性,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完善治理,提升價值。
3. 其他重大事項說明
□適用√不適用
董事長(已經董事會授權):須偉泉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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